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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更新时间:2008年6月26日13:0  点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单位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潍坊沿海经济开发信息(http://www.wfyh.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 (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街179)领取。

 

一、信息公开分类

本单位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工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本单位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法规规章

主要包括:以市政府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通告公告公示、日常工作动态等。

(四)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市政府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单位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编制了《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信息网(http://www.wfyh.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 (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街179)查阅。

 

二、 信息公开目录编排体系

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九个要素: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内容概述、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信息生成日期、备注/文号、正文内容。

(一)索引号

索引号是一组2位代码,是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由机构代码、信息分类、信息生成年度、流水号等4组共19位数字组成,其间以“-”连接,长度为22个字符。

(二)信息名称

信息名称是指信息的标题(依申请公开信息标有“★”号)。

(三)发布机构

发布机构是指信息发布主体。

(四)内容概述

内容概述是对所发布信息的简要概括,字数控制在150个汉字内。

(五)公开形式

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

(六)公开时限

分长期公开、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

(七)信息生成日期

信息生成日期是指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八)备注/文号

备注/文号是用于填写文号或信息相关的说明。

(九)正文内容

三、获取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1)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工作规则;

2)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领导成员名单及分工情况;

3)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工作机构设置及其工作职责和主要领导;

4)市政府或以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需要公众知晓的文件;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主要数据;

6)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7)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重点工作;

8)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提交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9)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重要会议(包括全体会议、专业会议、常务会议和重要专题会议)的主要内容;

1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人事任免事项;

12)涉及全市或跨地区的总体规划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决定等;

13)为群众办实事有关情况;

14)潍坊年鉴;

15)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

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wfyh.gov.cn/。信息提供单位: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网络维护单位: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咨询服务电话:2119610

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还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

2)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还可以到市档案馆查询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公开发布的有关文件。

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原则上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查阅。

●公开时限

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潍坊沿海经济开发信息网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wfyh.gov.cn

申请人向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策法规科

办公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179

邮政编码:261041

办公时间:8:0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6-2119610 传 真:0536-2119617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潍坊市沿海经济开发办公室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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